法律對非法采礦規(guī)定定罪刑事責任(非法采礦法律條文)
2023-08-17
更新時間:2023-08-17 07:46:41作者:未知
從維護夫妻共同生活的安定性和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安全性出發(fā),防止一方惡意舉債,對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之爭,原則上應有主張共同債務者舉證,不能舉證者,應認定為舉債一方的個人債務,他方不承擔償還義務。要非舉債方去證明舉債方的舉債資金是否用途家庭共同生活,是十分困難的由非舉債方承擔舉不能的法律后果,顯然也是不公平的。這樣,容易助長另一方惡意舉債。從維護夫妻共同生活的安定性和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安全性出發(fā),防止一方惡意舉債,對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之爭,原則上應有主張共同債務者舉證,不能舉證者,應認定為舉債一方的個人債務,他方不承擔償還義務。因而,我原則上同意后一種觀點。對于夫妻共同舉債的,原則上應認定共同債務。如果有相反主張者,由提出相反主張者舉證。對于夫妻單方舉債的,原則上由舉債方舉證。一方承認曾有債務,但認為債務已還清,對此,不發(fā)生舉證責任轉換或倒置問題,仍應由主張債務存在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