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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更新時間:2024-03-15 13:23:00作者:佚名
2024年第一季度福州人才房保障資格申報材料清單
1.《福州市“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資格申請表》(須有人才本人簽字、單位負責人或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所在單位蓋章,其中勞務派遣人員由實際用人單位蓋章,);
2.身份證;
3.落戶證明材料:戶口本;
4.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材料:結婚證、戶口本、出生證明等;
5.申報之日前3個月以上城鎮(zhèn)職工養(yǎng)老社保繳交證明;
6.所在單位證明,如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群體、民辦非企業(yè)、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登記執(zhí)照復印件;
7.家庭成員個人不動產(chǎn)登記信息查詢記錄(現(xiàn)狀與歷史);
8.勞動合同,勞務派遣人員需提供單位勞務派遣協(xié)議及個人勞務派遣合同;
9.稅收證明:在民辦非企業(yè)、合伙制企業(yè)等不產(chǎn)生企業(yè)地方貢獻的用人單位工作的申報人需提交個人所得稅稅單;
10.學歷證明材料:以學歷進行申報的人才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學信網(wǎng)(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學歷學位認證系統(tǒng)查詢結果及學歷學位證書。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查詢結果等;
11.技能證明材料:以職業(yè)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進行申報的人才需提供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lián)網(wǎng)(http://jndj.osta.org.cn/)查詢結果等;
12.以福建省高層次人才(特級、A類、B類、C類)、福州市高層次人才(D類、E類、F類)進行申報的,需提供人才入選證明材料(相應證書和批文);
13.以職稱進行申報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人社部12333平臺(https://www.12333.gov.cn/cas/login?service=https://www.12333.gov.cn/shiro-cas)證書信息查詢結果;
(2)未在人社部12333平臺查詢到職稱證書信息的,須提供職稱證書、通過任職資格批復文件或申報時的評審表,或可向原發(fā)證部門申請進行補錄信息。
【申報方式】
1.申報途徑:市人社局“榕e社??ā盇PP首頁-專題服務-人事人才-“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申報系統(tǒng)。
2.申報材料:符合條件人員,填寫《“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資格認定表》,經(jīng)申報人本人及配偶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后與其他佐證材料以掃描件或截圖方式一并提交上傳系統(tǒng)。
3.人才應如實填報信息,對存在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等情形的申請人,其申請資格自動喪失,5年內(nèi)不得再次申報,并將其違諾行為記錄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4.申報材料可通過信息比對或人工核查等方式核驗的,可無需上傳系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