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三孩生育政策 泰安三孩生育政策文件
2023-07-17
更新時間:2023-07-17 11:09:51作者:佚名
宜昌承租人拒不退回公租房的怎么處理?
答:承租人有上述第1至第3項情形之一,不退回公租房的,由公租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通知騰退,并為其安排不超過3個月的搬遷期,搬遷期內(nèi)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數(shù)額繳納;承租人有上述第4、第9項至第11項情形之一不退回公租房的,由公租房所在地的區(qū)住房保障部門責令限期不超過3個月退回公租房;承租人有上述第5至第8項情形之一不退回公租房的,由公租房所在地的區(qū)住房保障部門通知不超過1個月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限期退回公租房。
若限期退回期滿或騰退搬遷期滿,仍拒不騰退公租房的,采取以下措施:
(一)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可遷入的,按照市場租金標準(公租房租金標準的1.5倍)計租;
(二)承租人未按市場租金標準簽訂租賃合同或有其他住房拒不騰退公租房的,公租房所在地的社區(qū)可依公租房租賃合同約定暫停受理其住房保障及相關基本公共服務,公租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可依公租房租賃合同約定采取限供或暫停用水用氣服務等措施;
?。ㄈ┨剿鞑扇¢T禁管控、信用約束等多種措施開展公租房退出管理,對仍然不騰退的承租人,有上述第1至第3項款情形之一的,公租房的所有權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其他情形之一的,公租房所在地的區(qū)住房保障部門責令限期退回公租房、承租人拒不騰退的,可依法申請區(qū)級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