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被注銷后如何遷回揭陽?(戶口被注銷了可以辦理遷移手續(xù)嗎?)
2023-12-05
更新時間:2023-12-05 01:34:40作者:佚名
受理條件
被公安機關查處并被遷入地公安機關注銷戶口后,回原戶口遷出地恢復戶口。
辦理地址
各派出所(或街道/鎮(zhèn)黨群服務中心)戶政窗口
申請材料
1.入戶申請審批表
2.本人或直系親屬書寫的登記戶口申請書。
3.查處地公安機關書面情況通報、原落戶相關證件證明的復印件(加蓋查處地公安機關戶口專用章。
4.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
5.二個月內有效的居民身份數(shù)碼照片及回執(zhí)。
6.注銷地公安機關函件
7.擬入戶地依據(jù)材料
8.居民戶口簿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或擬入戶地)派出所(或街道/鎮(zhèn)黨群服務中心)戶政窗口提出申請。
2.派出所戶籍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意見。
3.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符合當場辦結的,由派出所(或街道/鎮(zhèn)黨群服務中心)戶政窗口當場辦結(因特殊情況需作進一步調查核實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經(jīng)審查,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4.需報分局(或區(qū)政務服務中心)戶政部門審批的,派出所(或街道/鎮(zhèn)黨群服務中心)戶政窗口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意見,報分局(或區(qū)政務服務中心)戶政部門審批。分局(或區(qū)政務服務中心)戶政部門在接到上報材料后,應當在8個工作日內,對審批權限內的申請,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5.作出批準決定的,戶口所在地(擬入戶地)派出所(或街道/鎮(zhèn)黨群服務中心)戶政窗口憑分局(或區(qū)政務服務中心)戶政部門的批件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