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購買自住住房貸款的辦理流程是什么?
2023-08-19
更新時間:2023-08-19 16:37:23作者:佚名
受理條件
1.連續(xù)正常繳存滿6個月以上,未負有公積金貸款債務;
2.公積金賬戶正常,連續(xù)欠繳不超過三個月;
3.借款人提取過公積金的,賬戶余額須有6個月及以上;
4.同一套住房提取過公積金的不能申請貸款;
5.借款人或配偶公積金貸款累計不超過2次。
6.征信記錄良好
7.購房范圍為綿陽市行政區(qū)域內,行為1年以內;
8.所購住房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
9.借款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及購房所在地的房屋記錄累計不超過2套;
10.購房類型為普通成套住宅。
辦理流程說明
1.申請:申請人到政務服務中心綜合 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當場或者規(guī)定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機關應在規(guī)定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受理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3.審核:辦理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4.辦結:辦理機關負責人依據(jù)審查意見簽署審批結果。對予批準辦理的,由辦理機關向申請人核發(fā)辦理結果,不予批準的,由辦理機關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對結果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