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才購房和租房補貼申請時間 湘潭市人才購房和租房補貼申請時間不一致
2023-09-19
更新時間:2023-09-19 21:10:59作者:未知
湘潭市人才購房和租房可享補貼,申請時間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受理時間
提交補貼申請時間為每年10月1日—12月30日。
在湘潭市連續(xù)工作6個月以上方能申請補貼。相鄰兩次申報時間間隔需滿一年。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出申請,或提出的申請資料不齊全、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補正的,視為放棄當年補貼資格。
二、拓展閱讀
(一)申請購房補貼,應提交以下資料:
1.購房補貼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3.登記備案的湘潭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契稅完稅證(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4.唯一住房證明原件(唯一住房的認定以個人為單位,A、B、C、D類高層次人才不需提供唯一住房證明);
5.相關部門出具的人才認定證明材料或職稱證書、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書(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6.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列編通知單等,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以申請人為法定代表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7.在湘潭市連續(xù)工作6個月及6個月以上的工資銀行流水或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原件、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機構在湘潭市連續(xù)6個月及6個月以上的稅收申報記錄;
8.所購房屋五年內(自完稅之日起算)不得交易的承諾書;
9.申請人銀行卡復印件。
(二)申請租房補貼,應提交以下資料:
1.租房補貼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3.相關部門出具的人才認定證明材料(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5.在湘潭市連續(xù)工作6個月及6個月以上的工資銀行流水或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原件;
6.申請人銀行卡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