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公租房互換和調換
范圍與對象:因就業(yè)、子女就學等情況,需互換或調換已分配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人。
互換、調換程序
(一)承租人自愿互換公共租賃住房,由雙方承租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門提交申請報告。市住房保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辦理互換手續(xù),并做好登記備案。
(二)承租人單方面申請調換公共租賃住房,由承租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門提交申請報告。市住房保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辦理調換手續(xù),并做好登記備案。
需要提交什么資料?(一)申請互換或調換公共租賃住房的報告;
(二)因就業(yè)原因申請互換或調換,提供勞動合同及工作單位證明;因子女就學申請互換或調換,提供子女學生證明。
注意:承租人須居住1年以上,承租人須遵守住房保障管理規(guī)定,不能出現(xiàn)惡意拖欠租金等違規(guī)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