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出境定居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2024-02-23
更新時間:2024-02-23 21:12:22作者:佚名
積分入戶成都正式公告后
下一步:進入入戶通知單打印
符合積分入戶人員可在“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臺”的“個人中心”里下載打印《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入戶通知單》(僅支持電腦端打印)。
然后正式名單公示后帶材料到公辦辦證中心辦理就可以啦↓
符合積分入戶人員,應在正式入戶名單公布后60日內(nèi),到區(qū)(市)縣公安辦證中心辦理入戶,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入戶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眾號“成都公安微戶政”的“服務指南”中查詢。
拓展閱讀:積分入戶申請材料
1、《成都市居住證積分項目申報單》 (原件);
2、申請人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證和居民身份證 (原件及復印件);
3、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和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含上網(wǎng)查詢打印的繳費信息) (原件);
4、合法住房證明材料 (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申請人有與積分指標項目一致的情形,還應提供對應材料,并在申報時一次提交。申報時間居住證積分實行"隨到隨積”。全年工作日內(nèi)均可申報積分;同一月內(nèi)不得重復申報積分;上次積分結(jié)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報積分。申報地點居住證簽發(fā)地的區(qū)(市)縣政府(管委會)政務服務中心設(shè)立的積分窗口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