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區(qū)2023年度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補貼申報指南
2024-03-21
更新時間:2024-03-21 00:30:19作者:佚名
實習結束后,實習單位在人社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登錄溫州市產業(yè)政策獎勵兌現系統(tǒng)(reward.wenzhou.gov.cn),搜索“龍港市大學生實習生活補貼”按照申報要求進行填寫信息,并提交實習生活補貼人員代發(fā)放清單、實習鑒定表、實習生活補貼銀行轉賬單等佐證材料(材料模板可登錄系統(tǒng)下載)。
提醒:實習單位須在實習起始日期7天內登錄溫州市產業(yè)政策獎勵兌現系統(tǒng)(reward.wenzhou.gov.cn)搜索“龍港市大學生實習人員備案”登記實習人員信息,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保險票據、在校大學生實習推薦表、溫州市大學生實習協議書等佐證材料(材料模板可登錄系統(tǒng)下載)。
實習生活補貼核定標準
(一)支持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在校大學生來龍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實習活動,給予實習人員每人每月2000元的實習生活補貼,以及在龍期間保險費用。每人享受實習生活補貼僅限1次,實習期限1-3個月且須連續(xù)不間斷。
(二)實習生活補貼每月由實習單位代墊發(fā)放,實習生活補貼計算天數按一個月工作日為21.75天計,最后一個月的實習天數小于等于10天不計補貼,大于10天小于等于15天按0.5個月計補貼,大于15天按1個月計補貼(以上天數指工作日的天數)。
(三)實習單位須在實習起始日期7日內為實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綜合商業(yè)保險或特定人員單險種參加工傷保險,政府給予保險補助50元/人/年,若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參保,不得享受實習生活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