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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更新時間:2024-06-17 17:05:17作者:未知
渭南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渭南初級中學、渭南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陜教基一辦〔2024〕11號)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促進教育公平,現就做好2024年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學制定招生方案
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實行“市級統(tǒng)籌,以縣為主,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合理劃分學區(qū),完善工作方案,明確招生程序,組織實施轄區(qū)內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公開、學籍管理和督查落實。學校在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的統(tǒng)籌安排下,負責登記、審核、發(fā)放錄取通知書等工作。
二、嚴格落實免試就近入學政策
(一)科學劃分學區(qū)
各縣(市、區(qū))要堅持免試就近原則,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guī)模、行政區(qū)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劃定招生片區(qū)范圍。根據區(qū)域教育資源均衡程度等情況,公辦學??蓪嵭袉涡;蚨嘈澠?。學區(qū)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確需調整時縣市區(qū)教育局要邀請相關單位及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家長代表等參與,進行審慎論證,并做好宣傳解讀工作,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山Y合實際制定多孩子女同校就讀具體實施辦法,幫助家長解決接送孩子不便的實際問題。
(二)規(guī)范招生管理
依據學生戶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yè)經營補充”原則,明確入學登記和新生錄取程序,首先安排本轄區(qū)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本轄區(qū)統(tǒng)籌安排其他情況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公辦小學一般采取登記(報名)方式入學,公辦初中一般采取登記(報名)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實行小升初對口直升的,鼓勵通過小學、初中強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實行多校劃片區(qū)域的小學、初中應采取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學生入學的學校,保障入學機會公平。
要堅持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優(yōu)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qū))學生入學需求,所在縣(市、區(qū))招不滿且審批機關為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可以在審批機關管轄區(qū)域內適當跨縣域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對應學區(qū)公辦學校,若無空余學位,統(tǒng)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民辦學校中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學位,按照公辦學校劃學區(qū)辦法統(tǒng)一招生。
渭南初級中學采取多校劃片的方式,招生范圍為戶籍在渭南城區(qū)的小學畢業(yè)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戶籍在高新區(qū)白楊辦各行政村的小學畢業(yè)生按免試就近入學錄取;戶籍在渭南城區(qū)的其他小學畢業(yè)生及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采取家長和學生本人自愿報名,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通過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渭南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招生范圍、招生辦法、招生計劃報市體育局、市教育局審批后實施。
(三)加強編班和學籍管理
要合理調控、分流招生人數,起始年級嚴禁產生大班額,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qū))和學校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對于新入學的義務教育學生,要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所有小學、初中嚴禁舉辦“快慢班”“強化班”“特優(yōu)班”“實驗班”及其他變相的重點班,不得根據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和編排學生座位。嚴禁以集團化、聯合體等名義進行招生,集團化、聯合體內各學校招生后學生不得跨校流動,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⒒旌暇幇?。
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學籍管理規(guī)定,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tǒng)加強日常監(jiān)管,嚴格實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強化新生學籍建立工作各環(huán)節(jié)審核,確保學籍注冊與招生錄取、實際就讀一致,嚴禁“空掛學籍”、違規(guī)建立學籍、無本校學籍實際就讀等行為。
三、強化控輟保學,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
凡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地區(qū)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嚴格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實施控輟保學五項制度,建立適齡兒童臺賬和控輟保學九項工作臺賬,加大年度考核力度,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
四、積極做好特殊群體子女招生錄取工作
(一)保證隨遷子女有序入學
各縣(市、區(qū))要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不斷提高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民辦學校學位方式入學就讀。認真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住所等規(guī)定要求,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guī)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確保符合《居住證暫行條例》規(guī)定條件的隨遷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
(二)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安置
根據縣(市、區(qū))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評估意見,對具備學習能力能夠到普通學校就讀的,優(yōu)先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對殘疾程度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殘疾程度嚴重,不能到校就讀的,就近安排學校進行送教上門或通過遠程教育的方式,切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三)落實各類優(yōu)撫對象入學政策
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yōu)撫對象,依據有關規(guī)定落實義務教育優(yōu)待政策。
五、加強組織領導,嚴肅工作紀律
(一)強化責任落實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充分認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學習領會中、省、市關于落實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相關規(guī)定,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協(xié)調配合、科學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機制。通過完善制度、嚴格程序和公開公示,破解熱點難點問題。
(二)優(yōu)化流程規(guī)范采集
各縣(市、區(qū))要通過多種方式提前向社會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明確招生流程和時間安排,優(yōu)化報名登記、遞交證明材料、審核相關資質等程序。加快推進高效辦成教育入學“一件事”,推動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與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平臺共享,逐步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要規(guī)范入學證明材料,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招生入學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提供的入學證明材料列出清單,并提前告知家長。要優(yōu)化報名登記、遞交證明材料、審核相關資質等程序,盡量讓學生和家長“少跑路”“少排隊”。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隨遷子女在戶籍地無人監(jiān)護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三)嚴格落實招生入學工作紀律
各縣(市、區(qū))要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十嚴禁”的規(guī)定,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排名、宣傳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各縣(市、區(qū))也不得對學校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guī)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四)加強宣傳引導
各縣(市、區(qū))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建立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和招生結果公示制度。要把宣傳工作作為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的重要推動力,通過主流媒體和自媒體平臺等多種方式,加強對招生政策宣傳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解讀工作,讓社會和家長廣泛知曉,合理引導社會預期。要積極宣傳推廣招生工作典型經驗,對不實招生信息要主動發(fā)聲、及時辟謠、釋疑解惑。
(五)加強監(jiān)督嚴肅問責
各縣(市、區(qū))要嚴格落實招生工作紀律要求,健全違規(guī)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要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通過明察暗訪、專項督查、隨機抽查等方式進行督查,對頂風違紀的學校及責任人從嚴查處,對監(jiān)管不力、失職失責的主管部門追究相應責任,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按干部隸屬管理移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查處。對頂風違紀的民辦學校依法依規(guī)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渭南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