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穩(wěn)定居住就業(yè)入戶注意事項 東莞穩(wěn)定就業(yè)入戶流程
2023-07-11
更新時間:2023-07-11 17:08:54作者:未知
》》》東莞穩(wěn)定居住就業(yè)入戶辦理流程
第一:
申請人在“i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穩(wěn)定居住就業(yè)”,預約到就近地鎮(zhèn)街(園區(qū))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提交辦理材料。
第二:
受理機關現(xiàn)場受理,并在審批時限內(nèi)作出審批決定。
第三:
遷移人屬廣東、廣西、福建、海南省戶籍的,納入一站式戶口遷移范疇,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遷移,無需回原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xù),審批完成后原戶籍地公安機關在規(guī)定時限(3個工作日)完成核準遷出,然后在“i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領取證件”,預約到就近地鎮(zhèn)街(園區(qū))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領取居民戶口簿;
遷移人不屬于廣東、廣西、福建、海南省戶籍的,審批完成后在“i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領取證件”,預約到就近地鎮(zhèn)街(園區(qū))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領取《準予遷入證明》,持《準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出并獲得《戶口遷移證》,然后在“i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領取證件”,預約到就近地鎮(zhèn)街(園區(qū))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領取居民戶口簿。
執(zhí)行時間:
自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4日。
本文內(nèi)容來源:東莞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鏈接:https://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FAQ/faqDetail.html?klpId=1019518&page=1&title=%E7%A8%B3%E5%AE%9A%E5%B1%85%E4%BD%8F%E5%B0%B1%E4%B8%9A%E5%85%A5%E6%88%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