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2024老舊小區(qū)改造計劃(泰安2024老舊小區(qū)改造計劃表)
2024-02-01
更新時間:2024-02-01 00:41:19作者:佚名
車輛需停留在右轉彎道路上,提前打亮轉向燈,待輔道上的交通信號綠色燈亮起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才可進行轉彎進輔道。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 車道信號燈表示: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因此,在進入輔道前應該遵行的是輔車道的信號燈指示。如十字路口右轉彎信號綠燈亮時,須在不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可進行右轉彎。交通路口設置交通信號燈是為了科學、規(guī)范的引導路人、車輛行駛方向和安全的保障措施之一。它是無聲的交通警察,一般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