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濰坊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2024-05-22
更新時間:2024-05-22 11:08:57作者:佚名
侵犯個人隱私權的行為有:
(1)未經(jīng)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等;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jiān)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nèi)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chǎn)狀況或未經(jīng)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chǎn)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nèi)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