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眾銀行賬戶怎么關閉(怎么關閉微信微眾銀行賬戶是什么)
2023-08-05
更新時間:2023-08-05 06:27:38作者:佚名
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是否約定試用期,由雙方當事人根據(jù)情況協(xié)商,也可以不約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其成立與生效。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17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