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專轉(zhuǎn)本考試考前提醒
2023-03-16
更新時間:2023-03-16 15:22:12作者:未知
1、車輛有違章沒處理不可以的補辦行駛證。
2、依據(jù)公安部制定出臺的《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其中第49條明確,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nèi),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識。在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據(jù)此,處理交通違章成了年檢的一個前置條件。
3、不過,這樣的規(guī)定卻與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條相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guī)定: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fā)給檢驗合格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