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沒發(fā)生交通事故會被吊銷駕照嗎
2023-08-18
更新時間:2023-08-18 19:02:26作者:佚名
醉駕什么情況下可以判緩刑
酒后駕駛的行政責任:
(一)醉酒駕駛非營運車輛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6.被解除公職。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應當予以辭退。
只要不存在以下九種酒駕情況,就可以暫停酒駕。
(一)造成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的;
(四)駕駛載客營運機動車的;
(五)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行駛,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三年內因酒后駕駛、五年內因酒后駕駛被查處的。
(9)不具備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證被扣留、駕駛證年審期限不滿一年、駕駛證記分12分以上不滿一年的除外)。
酒駕一般判處緩刑,同時需要罰款,并出具當?shù)厮痉ǔC正機構出具的受理證明。緩刑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qū)矯正。緩刑考驗期滿,原刑罰不再執(zhí)行。
醉駕生意外保險也須賠
駕駛證酒駕保險公司拒不賠償,這種觀念已經在司機心中根深蒂固。但近日,在南海法院判決的一起醉駕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保險公司必須在強制保險限額內進行賠償。
酒駕事故,一死一傷
2008年9月4日晚9時15分,牟林駕駛粵Q摩托車,帶李某沿桂城-桂丹路線前往丹灶。到達金沙大橋橋面時,越過路中心的雙黃實線,駛入對向車道,與對向行駛的廣東E牌客車發(fā)生碰撞。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林某、李某受傷,其中林某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事發(fā)時,小客車司機吳某喝醉了,他駕駛的小客車剎車不靈。
據了解,吳某駕駛的小客車向保險公司購買了強力保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萬元。交警部門認定,林是這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是這起事故的次要責任人,李與這起事故無關。
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付3萬余元。
李住院40多天,醫(yī)療費共計3萬多元,支付1萬元。經鑒定,李為十級傷殘,后續(xù)醫(yī)療費約7000元。去年3月,李和他2歲的兒子將廣東Q摩托車車主、保險公司等8名涉案被告訴至南海法院,法院調查了被告之間的關系及其相應責任。李的賠償金和兒子的生活費共計11萬余元。
南海法院認為,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限額內直接對死亡、傷殘、醫(yī)療費用進行賠償。保險公司關于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的抗辯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受理。
近日,南海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向李支付賠償金共計38788.6元,并對其他被告的賠償金額及責任作出判決。宣判后,原、被告雙方均表示愿意送達判決書,但未提起上訴。判決現(xiàn)已生效。
法官說:
根據強制保險的公益性質,強制保險應該更傾向于保護受害者的權利。通過國家強制保險制度,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提高第三方責任保險的覆蓋面,幫助受害者獲得及時有效的經濟保障和醫(yī)療救治。因此,不能簡單機械地理解《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如果我們把這一條理解為保險公司只承擔先行賠付的責任,就不需要承擔人身傷亡賠償責任,也就是說當機動車存在嚴重過錯,受害人沒有過錯時,受害人不會得到賠償。這顯然背離了交通保險制度保護受害人利益、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宗旨。因此,即使是無證駕駛和醉酒駕駛的情況下,如果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仍應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承擔人身傷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