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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更新時間:2024-03-20 00:23:24作者:佚名
蘇州高新區(qū)賣舊買新購房契稅補貼時間+對象+標準
實施時間: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補貼對象:2023年1月1日以來,在蘇州大市范圍內出售自有住房后(出售時間以出售住房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為準),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蘇州高新區(qū)(目前獅山街道僅覽月閣、朗云名筑項目參與本次活動)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購置時間以住建部門商品住房網(wǎng)簽合同備案時間為準,新購住房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
高新區(qū)“賣舊買新”購房契稅補貼方案
本方案通過契稅補貼提高購房人置換新建商品住房的積極性,促進商品房銷售。
補貼標準: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政策實施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1日期間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新房契稅繳納份額100%、80%、50%的購房補貼;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3個月內、4~6個月內、7~12個月內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新房契稅繳納份額100%、80%、50%的購房補貼。
補貼方式:采用先繳后補的方式,購房人為新建商品住房繳納契稅并取得完稅憑證后,以新建商品住房實際繳納的契稅為補貼基數(shù)。
其他相關事項
(一)需提供活動期間出售原有住房的轉移登記證明、新購商品住房的購房合同、付款憑證(全款付清)、契稅完稅憑證等材料;
(二)符合“賣舊買新”購房契稅補貼條件的購房人應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后3個月內向高新區(qū)住建局提出補貼申請,逾期視同放棄申領補貼資格;
(三)新建商品住房在本次契稅補貼政策實施前已網(wǎng)簽備案,買賣雙方申請撤銷備案,再對同一房源簽約(變更)購房合同的,不得申請購房契稅補貼;
(四)每套自有住房出售后只能享受一次“買新”購房契稅補貼;
(五)為促進新能源車消費,本次活動實施房車聯(lián)動,購房人可自愿選擇以購車(新能源車)抵用券形式代替契稅補貼,詳見“房車聯(lián)動”實施方案;
(六)具體補貼流程以高新區(qū)住建局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