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yè)單位考哪些科目 事業(yè)單位考試范圍
2024-01-27
更新時間:2024-01-27 22:16:55作者:未知
注意事項:
一、對于因身體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金屬牙具、使用助聽器、孕婦等)無法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需事先開具由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及當?shù)亟逃猩荚嚈C構出具的審核材料,并由考點安排專人進行檢查。
二、化學(農)(科目代碼315)可攜帶具有對數(shù)及冪指數(shù)計算功能的科學計算器(不得使用帶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其他統(tǒng)考科目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有關要求見本人準考證上的“招生單位說明”。
三、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否則按違規(guī)處理??忌坏迷缬诋斂瓶荚嚱Y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請按照考點安排,有序取回存放的物品,快速離開考點,不要在考點聚集、逗留。
四、冬季天氣寒冷,呼吸道疾病多發(fā),請考生關注天氣變化,做好防寒保暖和個人健康防護,注意食宿衛(wèi)生,盡量不去人員聚集場所,保持良好的應考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