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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更新時間:2024-05-28 15:37:46作者:佚名
黃金價格一路暴漲,8年前借出去的黃金,如今應該按什么價格還?據湖南高院5月27日晚消息,2015年,開金店的溫某向當時也從事金店生意的謝某借了3600克黃金,并約定本金按借條簽訂當日的金價225元每克計算,除利息外,到期后返還同等重量千足金飾品。如今溫某還剩1500克黃金未還,金價每克已經超過600元,該怎么還雙方各執(zhí)一詞。經法院調解,溫某最終以1500克黃金80萬元的折現價一次性付清。
法院對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
8年前一張借條3600克黃金被借出
2015年11月25日,在深圳開金店的溫某向原來也是從事金店生意的謝某求助,借了千足金黃金3600克,并出具了借條。借條中約定:本金按借條簽訂當日的金價225元每克計算,利息以每月壹分貳計算,到期后,溫某返還同等重量千足金飾品。
關于利息,雙方之后又重新進行了商定,約定以每月6000元標準計算,每6個月支付一次。截至2022年11月25日,溫某都按期支付了該時間段內的全部利息。
然而2024年2月4日,溫某支付了1萬元利息后便再沒有支付利息。謝某多次聯系對方商量退還黃金并結算利息,但雙方卻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問題的關鍵便在于飛速變化了的黃金價格。
2018年之后,溫某陸續(xù)償還了2100克黃金,現在還剩余1500克黃金未還。目前黃金價格一路上漲,已突破500元每克,謝某當然希望溫某能夠償還黃金。
但溫某表示,自己這些年一直按照約定支付利息,即使是2018年至2021年黃金行情一般,自己也沒有抱怨過。如今生意正是紅火的時候,如果一定要償還,自己愿意以60萬的現金結算1500克黃金。
還錢或還黃金 雙方僵持不下
2024年4月7日,寧鄉(xiāng)市人民法院黃材法庭收到了謝某的起訴狀。“實在是談不攏了,法庭可以幫我調解嗎?拜托你們多做做工作,我也不想傷了和氣?!敝x某向工作人員說明原委。
考慮到案情相對簡單且當事人希望通過調解的方式處理,法庭工作人員將案件委派給了調解員何國榮進行訴前調解。
因為溫某目前仍在深圳開店,何國榮通過電話與溫某進行了溝通,鑒于雙方打了幾十年的交道,電話中溫某也表示愿意調解。為了不耽誤溫某的生意,雙方約定五一黃金消費周過后一起來法庭調解。
5月7日,謝某與溫某雙雙來到黃材法庭。雖然雙方都是有心來解決問題,但由于金額實在是太大,雙方就調解方案爭論不休。
謝某說:“當年借條寫的是還黃金,為什么不能還黃金給我,現在黃金拽手里頭,比錢還扎實……”
溫某說:“當年黃金價格才225元,現在市場上得五六百了。要高價去買黃金返還太不劃算了,我愿意折價返還……”
兩人僵持不下,各說各有理,歸結來就兩點,一是是否應該歸還黃金,二是黃金按什么標準折價?!安贿€黃金也行,現在的金價是600多元,那就按600多元折價?!敝x某率先表態(tài),但對于金價絲毫不讓。
溫某則認為最近黃金暴漲,這樣的時價不具有參考性,調解再次陷入僵局。
法庭搭建情誼橋 訴前解煩擾
考慮到雙方的情緒都有些上頭,繼續(xù)面對面溝通對矛盾解決無益,調解員何國華與法官助理袁南決定分工合作,組織雙方進行背靠背調解。
“老謝,你以前也是開金店的,黃金價格漲漲跌跌你肯定比我清楚,現在600多元不保證明天還有這么多,現在漲這么猛,到時回落起來怕也是驚人的?!焙螄A細細地跟謝某分析市場行情的變化,希望謝某穩(wěn)妥考慮,落袋為安。
“溫老板,您看您現在生意做得如火如荼,想當初謝某在你生意起步困難的時候借給你黃金也是給了你很大幫助的?,F在黃金價格上漲是事實,某種程度上來說,您也是價格上漲的受益者,按以前的價格來結算那肯定是不現實的。”法官助理袁南耐心地與溫某溝通。
一番調解過去,雙方又重新回到了調解桌上。在調解員的反復勸說下,雙方態(tài)度終于緩和下來,并在法庭的主持下達成了一致意見:1500克黃金共計折價80萬元,溫某當場一次性全部付清。
解決了一樁煩心事,謝某、溫某結伴離開法庭。臨別時,調解員對著兩人說道:“情義值千金,希望你們以后還是好伙伴?!眱扇寺牶?,相視一笑,揮手和調解員告別。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戴幼卿
編輯/倪家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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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刷到"假金手鐲"新聞忙送檢萬元網購手鐲 結果傻眼
“我花9000多買的黃金手鐲竟然是金包銀!”近日,長沙的汪女士向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晨意幫忙記者反映,她去年在短視頻平臺上的一家名為“傳承黃金古法手鐲嚴選”的店鋪花萬元買了黃金手鐲,還收到了相應的鑒定證書。
3月22日,在看到一則“買到假的金手鐲”的新聞報道后,汪女士才知道自己的手鐲也是在該店買的,趕緊拿著手鐲去金店請人查驗,結果讓她傻眼了:所謂的金手鐲其實是“金包銀”,但目前該店鋪已無法聯系。汪女士致電短視頻平臺客服,得到的答復是賠償200元購物券,這讓她不能接受。汪女士打算繼續(xù)維權,記者也將持續(xù)關注。
圖為汪女士送檢的手鐲
女子網購黃金手鐲,看到新聞報道后才去查驗發(fā)現是金包銀
2023年9月5日,汪女士通過短視頻平臺,在一家名為“傳承黃金古法手鐲嚴選”的商家買了一款黃金手鐲,花了9641元,手鐲重量為19.88克?!爱敃r金價大概是450元一克,我購買的價格是485元左右一克,價格是比較合理的?!迸c手鐲一起寄來的還有相應的鑒定證書,檢驗結論為“足金手鐲”。
3月22日,汪女士看到一則報道,內容是一名女士在網上買到一個假的手鐲,她注意到當事人所展示出來的資料似曾相識。“我后面才發(fā)現我與對方購買的東西是一樣的,店鋪也是同一個?!备械叫幕诺耐襞康谝粫r間聯系了平臺。
“客服一開始說幫我聯系售后退款,但是我告訴客服店鋪好像已經跑路了,客服就讓我先去做鑒定,否則不能證明這個黃金手鐲是假的。”次日,汪女士去了長沙的珠寶鑒定中心,被告知只能驗表面,如果要驗手鐲內部,需要把手鐲剪成幾截。
隨后,汪女士去了一家金店?!拔艺埨习鍘臀覠穑胰膛囊曨l,老板同意了?!庇浾咦⒁獾?,視頻中,手鐲在被燒時外部在冒泡,里面露出的物品呈現銀白色。“老板告訴我這是金包銀?!蓖襞吭俅闻c平臺取得聯系,于4月4日被告知購買過去了太久,無法證明是平臺商城發(fā)出去的手鐲。
手鐲里面露出的物品呈現銀白色
店鋪已注銷,平臺稱“賠200元購物券”,當事人:將繼續(xù)維權
對此,汪女士感到不解?!包S金又不是食品,只有3天的保質期嗎?”她查詢到商家已經退店,其營業(yè)執(zhí)照的注冊時間是2023年5月5日,注銷時間為2023年10月16日?!捌脚_是否驗證了店鋪商品的真實性和商家資質?”她認為平臺沒有起到相應的監(jiān)管責任。
4月8日,記者搜索門店營業(yè)執(zhí)照上展示的東莞市大朗億鑫商貿店,顯示已為“注銷企業(yè)”。汪女士的那條手鐲的內部顯示出銀白色,一旁的保障卡上寫道:基地發(fā)貨,一物一證,質量保證;足金999,檢測發(fā)貨,支持正規(guī)機構復檢。
當天,記者致電平臺客服,對方表示稍后會有專業(yè)人士與汪女士對接。當天下午,汪女士接到客服回電,“平臺還是說賠償200元購物券,我不認可,也不接受?!?/p>
記者隨后陪同汪女士來到了長沙天心區(qū)暮云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工作人員建議她直接聯系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反映情況。汪女士說她將繼續(xù)維權,記者也將持續(xù)關注。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zhí)行主任劉明表示,這種情況,當事人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舉報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如向法院起訴,需要當事人準備當時的購買記錄、支付憑證,以及收發(fā)貨的物流信息、相關貨物的實物等等證據材料,必要時還需要通過鑒定來確定相關商品系假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