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8日常州無癥狀感染者10病例軌跡
2022-12-03
更新時間:2022-11-11 21:26:08作者:未知
蘭州2022-2023供熱期時間安排
供熱期為當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熱單位不得擅自推遲供熱或者提前停止供熱。
因氣候原因需提前或者推遲開始供熱時間的、需提前或者推遲停止供熱時間的,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并向社會公布。
供熱期內(nèi),供熱單位不得擅自停業(yè)、歇業(yè)、棄管,不得擅自推遲、終止供熱或者提前結(jié)束供熱,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熱,不得隨意采取停止供熱的方式催繳熱費。
非供熱期內(nèi),供熱單位確需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熱的,應當對供熱范圍內(nèi)相關(guān)用戶、設(shè)施管護以及熱費等事宜做出妥善安排,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與承接的供熱單位完成供熱設(shè)施及技術(shù)檔案、用戶資料、熱費等事項的交接工作,同時書面告知縣(區(qū))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