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是草原嗎(張家口草原叫什么草原)
2023-10-08
更新時間:2023-10-08 18:26:50作者:未知
(原標題:福建一小吃店老板砍殺鄰居后自捅兩刀,被認定精神障礙一審判死緩)
@華商報消息,10月7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代理律師和受害者家屬處證實,福建漳州小吃店砍殺案一審宣判,42歲老板林某62刀砍殺鄰居被判死緩。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某到案后多次供述,為了制造正當防衛(wèi)的假象,逃避法律追究,自己左手持水果刀捅刺右胸兩刀。鑒定單位認定其患有偏執(zhí)性精神障礙/妄想性障礙。
被告人林某的小吃店和吳女士丈夫經(jīng)營的廣告店緊鄰
>>>預謀行兇
反鎖客廳門持刀亂砍自稱防衛(wèi)
2021年8月6日,漳州市平和縣文峰鎮(zhèn)經(jīng)營牛肉面小吃店老板林某在自家店內(nèi)將隔壁廣告店35歲張某砍殺。
平和縣公安局起訴意見書顯示,兩家店相鄰,林某從2017年開始懷疑張某在廣告店里安裝竊聽器,竊聽其說話,并認為張某將其說的話添油加醋散布出去,造成其與親戚朋友感情決裂,小吃店的生意接近倒閉。
2021年8月案發(fā)前4天,林某在網(wǎng)上看到大師解說家里貼福字和孔雀的壁紙比較吉利,開始預謀叫張某到家里安裝壁紙。
8月6日,林某誘騙張某到家里量背景墻,趁機拿一把開山刀走進客廳,用插在門把上的鑰匙將客廳門反鎖,然后持刀亂砍。
面對倒地奄奄一息的張某,林某從客廳椅子上拿出水果刀往自己右胸插了兩刀,接著打110報警,稱有人在他的小吃店內(nèi)持械打架。
經(jīng)鑒定,張某系全身多處被單刃利器砍傷致創(chuàng)傷性休克死亡。
案發(fā)后受傷的林某被抬出
2021年8月13日,林某被刑拘,8月28日被批捕。案發(fā)后,林某拒不認罪認罰。2022年7月,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2023年5月,本案開庭,并未當庭判決。面對故意殺人的指控,被告人林某對起訴書指控事實、罪名均有異議,提出張某制造假煙,害怕被舉報,先持刀對他捅刺,自己才拿砍刀進行防衛(wèi)。
>>>死者親屬
“我們強烈要求判處他死刑”
10月7日,吳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當日下午4點,42歲林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平和縣法院第三法庭出庭受審。
“今天我和公公婆婆,還有其他親屬參加了庭審。我們最大的心愿就是要求判處他死刑。我們之前也遞交過材料,強烈要求判處死刑。”
死者妻子吳女士(左一)和公公婆婆參加庭審
提到丈夫的慘死,吳女士語氣悲憤,丈夫被砍了62刀,頭和胳膊斷裂……
吳女士透露,此前庭審時,檢察官沒有明確說明丈夫是身中62刀身亡。
“檢察官可能怕我婆婆承受不了,只在法庭上說砍了60來刀,但我們律師當庭提到砍殺62刀,他的手段非常殘忍,這在案卷當中記錄的有。”
>>>逃避追究
持刀刺胸制造正當防衛(wèi)的假象
漳州中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顯示,經(jīng)現(xiàn)場勘查和相關(guān)人員詢問,未發(fā)現(xiàn)林某所說的竊聽器及相關(guān)設(shè)備,也未發(fā)現(xiàn)林某提及的相關(guān)人員涉及制造假煙。
法院查明,林某和張某平時并無糾葛,案發(fā)當日也無矛盾糾紛。張某受林某聯(lián)系,到其家中客廳測量制作背景墻,林某提出張某無故持水果刀先捅刺,不符合常理。
經(jīng)查,被告人林某到案后多次供述連續(xù)亂砍張某致其倒地,后為了制造正當防衛(wèi)的假象,逃避法律追究,林某自己左手持刀捅刺右胸口兩次,張某從未拿過或使用過那把水果刀。
經(jīng)查,本案偵查機關(guān)先后依法委托兩家鑒定機構(gòu)對林某的精神狀態(tài)及作案時的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鑒定,鑒定意見均認定其患有偏執(zhí)性精神障礙/妄想性障礙。
其中一份鑒定認為,林某將被害人騙至住處實施犯罪,作案時反鎖房門,不讓被害人拉窗簾求救,作案后又撥打110報警,還錄制視頻反誣被害人先動手傷人才進行反抗,使用水果刀刺傷自己以制造正當防衛(wèi)的假象等一系列行為,反映出林某在作案時對自己行為的性質(zhì)、后果有一定的辨認或控制能力,并未喪失全部辨認能力,只是在辨認及控制能力削弱的情況下實施了本次犯罪。
對于林某及其辯護人提出的林某系正當防衛(wèi)的辯解辯護意見,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認為,林某辯解被害人無故先持刀刺其身體才持砍刀還擊的辯解不能成立。
>>>一審判決
判處死緩限制減刑賠償5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誘騙被害人到家中,持砍刀連續(xù)砍捅被害人頭面部、頸部、胸腹部等重要部位,造成其全身60處砍創(chuàng)傷,頭面部及雙上肢創(chuàng)口多深達骨,造成多處骨折,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后果嚴重,應予嚴懲。
鑒于其患有偏執(zhí)性精神障礙/妄想性障礙,作案期間處于發(fā)病期,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從輕處罰,但根據(jù)其犯罪手段,人身危險性等情況,依法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10月7日,漳州中院一審依法判處被告人林某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在本判決生效起10日內(nèi)賠償死者親屬喪葬費50500元。
>>>死者家屬
“兇手囂張,我們當庭提出上訴”
庭審結(jié)束后,吳女士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表示:“林某在法庭上依舊很囂張,我們不服,當庭提出上訴,他沒有當庭表示上訴?!?/p>
吳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庭上我沒聽到他要上訴。法官問他對判決有沒有意見是否上訴時,他回答說‘你們念得那么快,我聽不明白,怎么知道要不要上訴?’法官說‘會給你一份判決書,你看下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可以提出?!?/p>
吳女士坦言,丈夫平時為人和善,在平和縣文峰鎮(zhèn)經(jīng)營廣告設(shè)計店,遇害時年僅35歲。如今,吳女士獨立撫養(yǎng)兩名尚未成年的孩子,她只要求林某償命。
吳女士表示,丈夫生前從未購買過竊聽器,也沒看過在店里安裝過竊聽設(shè)備,林某完全是無中生有,“他是怕死瞎說的,他每次設(shè)局給別人,都是讓他成為弱者,獲得賠償?!?/p>
對于林某的精神病鑒定,吳女士認為是脫罪理由?!八苷=?jīng)營小吃店,他家屬當時也沒提精神病,而且他沒有家族精神病史啊,都說他是正常的。”
記者注意到,漳州中院判決書顯示,有40位證人出具證言,其中一位證人作證稱,林某疑心病比較重,對有錢人比較嫉妒,沒看出林某有精神問題,也沒有聽說他身體有什么問題。
>>>律師觀點
兇手承認是故意偽裝正當防衛(wèi)
吳女士委托的訴訟代理人侯士朝律師認為,兇手林某誘騙被害人去家里測量背景墻尺寸,遂反鎖房門用50厘米長的開山刀砍殺62刀。兇手又用匕首自殘兩刀,說被受害人襲擊才反殺,后兇手承認是故意偽裝的正當防衛(wèi),經(jīng)檢測匕首上指紋確實是兇手的。
侯士朝披露,卷宗顯示兇手本人筆錄及父母、親屬、周圍鄰居的筆錄,都說兇手一直很正常,沒有家族史,沒有就醫(yī)經(jīng)歷。卷宗中大量的證人筆錄反映,兇手人品不好,好賭博,頗有心機,嫉妒心非常強,經(jīng)常挑唆糾紛,訛詐索要錢財。
證據(jù)顯示,林某在案發(fā)前一天晚上還給別人介紹對象、找人算命運和財運,案發(fā)當天及自殘住院期間的醫(yī)生護士都說他是正常,沒有什么異常。
侯士朝表示,林某筆錄中編造各種殺人動機,要么說是被害人竊聽他,要么說被害人在家先捅刺了他,所以他才反殺被害人,但其不存在具有正當防衛(wèi)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