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臨海市積分入學申請指南(臨海市新居民積分入學申請時間)
2024-03-26
更新時間:2024-03-26 16:19:22作者:佚名
2024椒江積分入學申請指南
流動人口可按照積分制實施辦法前往本人居住地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窗口申請入學及公租房。
街道窗口地址:
?。▓D源椒江發(fā)布)
在椒江工作或經(jīng)商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憑積分申請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僅限于起始年級,即小學一年級及初中一年級的適齡兒童少年)及公共租賃住房。
參加積分人員須在椒江區(qū)辦理《浙江省居住證》并繳納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滿一年。
積分入學: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由街道中心校負責,中心??筛鶕?jù)實際居住地就近安排學生到相應的學校入學。積分配租管理視本區(qū)當年度有無公共租賃住房資源而定。
一、受理審核
1、家長需要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辦理居住證所屬的鎮(zhèn)(街道)流動人口積分受理窗口提出積分制管理申請。受理申請的工作人員對于納入積分制管理范圍的申請人,當場發(fā)放《椒江區(qū)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申請表》填寫表格。
2、提交各類積分材料
?、俦仨毦用裆矸葑C和《浙江省居住證》
②其他積分各類材料
3、待審核時間
各鎮(zhèn)(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窗口登記受理流動人口申請積分相關(guān)材料,5個工作日,相關(guān)材料進行初審完畢后,通過積分系統(tǒng)遞交給各相關(guān)職能部門對資料進行核查,15個工作日各相關(guān)材料初審、核查完畢后匯總區(qū)社會治理中心進行審核評分。
區(qū)社會治理中心審核評分完成后,15個工作日內(nèi)在流動人口積分制系統(tǒng),統(tǒng)計結(jié)果,再由短信的方式通知流動人口核對后的本人積分情況,如有異議可在網(wǎng)站公示期5個工作日進行復議,經(jīng)審核屬實的,重新發(fā)布公示期結(jié)果,不再接受復議。
4、注意事項
積分有效期為申請當年使用,超過期限申請待遇的,需要向鎮(zhèn)(街道)流動人口積分受理窗口提出積分復核。積分復核時,之前已提交的材料如無變化可不再提交。
二、入學要求
1.流動人口為子女申請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僅限于起始年級(小學一年級及初中一年級的適齡兒童少年),其他年級及轉(zhuǎn)校的不納入該范圍。
2.流動人口子女有符合入學需要的,應在當年的5月1日前提出積分申請。
3.流動人口向各學校提出就學申請的,要提供以下必備證明材料:
?、佟⒈救朔e分證明;
②、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居民身份證、《浙江省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堋⑸绫T皬陀〖?;
?、?、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