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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4
更新時間:2023-10-14 18:57:20作者:未知
第一章 報考政策規(guī)定
一、關于報考條件
1.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2. 2024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2024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3.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是否能以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的身份報考?
答: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對待。
4.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答: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22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僅允許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的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應當于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5. 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是否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答: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如果符合有關職位規(guī)定的基層工作年限,可以報考相應職位。
6. 對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職位采取了哪些傾斜措施?
答:根據《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央機關設在艱苦邊遠地區(qū)的縣(區(qū))級及以下直屬機構職位,可以單獨或者綜合采取調整學歷、專業(yè)、工作年限和經歷條件以及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從中拿出一定數量職位面向當地戶籍或者在當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市(地、州、盟)轄區(qū)內的艱苦邊遠縣鄉(xiāng)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本市(地、州、盟)內的上級機關和非艱苦邊遠地區(qū)的機關,也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內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機關(包括其中艱苦邊遠地區(qū)的機關)。
7. 《招考簡章》中提出的學歷要求應當如何理解?
答:對于2024屆高校畢業(yè)生,應以其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對于其他人員,均應以其已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比如,《招考簡章》中僅允許本科學歷人員報考的職位,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8.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答:(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yè)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
?。?)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9. 哪些情形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答: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10.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有被借調到縣級及以上機關或者企事業(yè)單位工作,就讀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關工作(學習)時間是否計入服務年限?
答: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有被借調到縣級及以上機關或者企事業(yè)單位工作,就讀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調(幫助)工作時間和就讀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崗服務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報考定向招考職位。
11.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否能以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的身份報考?
答: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報考僅允許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的職位。
12. 在軍隊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是否可以報考定向招考職位?
答:在軍隊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定向職位計劃。報考定向職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應當于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國防部統一制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證書》(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出現役證書》)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并由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13. 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間出生),對于2024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市(地)級及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一般為30周歲以下(即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對于2024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公安特警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為25周歲以下(1997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門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線干警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一般為30周歲以下(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對于2024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和報考獄醫(y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14. 報考者在報名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如何處理?
答:報考者在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應當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或者備案人選。
15. 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多少?
答:除2024屆高校畢業(yè)生取得相關學歷、學位的時間一般截止到2024年7月外,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資格證書等)截止時間均為2023年10月。
二、關于報名
16. 什么情況下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答:報考者每次只能報考1個職位,在招錄機關對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者可以更改。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可再改報其他職位。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但不可再次報考原職位。
17. 《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何時提供?
答:所有報考者均需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紙質《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一般在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
18. 社會在職人員是否需要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
答:社會在職人員一般不需要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個別招錄機關有專門要求的,從其要求。
三、關于資格審查
19. 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答: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報名期間,招錄機關對報考申請進行集中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一般應當在報考者報名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20. 資格審查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答:招錄機關根據有關公務員錄用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件和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意見包括“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退回補充資料”3種情形。
21. 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答:報考者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通過《招考簡章》和專題網站查詢。
四、關于筆試
22. 筆試考務費用是多少?哪些人員可以減免?
答:筆試考務費用以當地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為依據,具體情況請向承擔筆試考務工作的當地考試機構咨詢,考試機構的咨詢電話可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過專題網站查詢。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報考者可以直接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系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的手續(xù)。
23. 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考試如何安排?
答:報考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外交部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葡萄牙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外語水平測試,然后參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外語水平測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一同公布。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外語水平測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4. 金融監(jiān)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職位的考試如何安排?
答:報考金融監(jiān)管財經類職位、金融監(jiān)管綜合類職位、金融監(jiān)管法律類職位、金融監(jiān)管財會類職位、金融監(jiān)管計算機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專業(yè)科目筆試,然后參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一同公布。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5. 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的考試如何安排?
答:報考證監(jiān)財金類職位、證監(jiān)會計類職位、證監(jiān)法律類職位、證監(jiān)計算機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專業(yè)科目筆試,然后參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一同公布。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6.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試如何安排?
答: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專業(yè)科目筆試,然后參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一同公布。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7. 如何選擇考試地點?
答:筆試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qū)首府和部分較大城市設置考點。其中,對于8個非通用語職位、金融監(jiān)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將統一安排在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自治區(qū)首府參加考試。
28. 如何劃定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
答: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確定合格分數線。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合格分數線分別劃定。西部地區(qū)和艱苦邊遠地區(qū)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yè)職位等,在劃定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