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小外招生問答(天津小外招生政策)
2024-05-29
更新時間:2024-05-29 12:22:50作者:未知
為進一步做好莞城街道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工作,莞城街道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結合莞城實際,制定2024年莞城街道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入學錄取方案。方案如下:
一、莞城街道積分入學錄取學校及學位供應數:
二、積分制入學錄取辦法
小學
1.安排原則。先按積分高低順序,再按志愿順序,對申請人進行錄取。即按積分從高到低,先錄取申請人第一志愿,當第一志愿錄取滿額,將安排到另一所學校。因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學位供給計劃數的,依次按申請人在“在本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年限”“在本市繳納社保年限”“在本市納稅情況”“在本市居所情況”項目的得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4個項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現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積分學位供給計劃數的情況,由莞城招生辦通過抽簽或其他形式進行錄取。如錄取后有學生放棄注冊的,不再順延補錄。
2.親兄弟姐妹學位調劑辦法。調劑原則:如申請人積分分數入圍,其哥哥或姐姐(相同監(jiān)護人下多孩家庭)已在莞城轄區(qū)內公辦學校中的一所學校就讀,可隨姐姐或哥哥申請同校入讀。家長可于2024年6月11日—6月13日正常辦公時間帶齊相關佐證材料(申請表、申請人及親兄弟姐妹的戶口本和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到莞城招生辦進行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地址:莞城高第街1號,市民廣場西樓,莞城政務服務中心二樓)。
初中
根據申請人積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因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學位供給計劃數的,依次按申請人在“在本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年限”“在本市繳納社保年限”“在本市納稅情況”“在本市居所情況”項目的得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4個項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現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積分學位供給計劃數的情況,由東莞市教育局通過抽簽進行錄取。如錄取后有學生放棄注冊的,按照積分高低順延補錄。
三、注意事項
1.積分公示時間:2024年6月10日—16日公示擬錄取的申請人分數和排名;
2.學位安排時間:7月3日。凡是錄取后未在指定時間內到校注冊的,視為自愿放棄被錄取資格;
3.咨詢電話:0769-22102696(小學),0769-23126022(初中)。
附件
2024年莞城街道適齡兒童親兄弟姐妹入讀同校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