鑿組詞(泊組詞)
2023-07-06
更新時間:2023-07-06 12:43:59作者:佚名
招生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陜教基一辦〔2023〕14號)、《渭南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3〕26號)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促進教育公平,特制訂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原則。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凡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各鎮(zhèn)中心小學統(tǒng)一報教科局批準后,方可延緩入學。
(二)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原則??茖W劃定各校學區(qū),城區(qū)學校由縣教科局根據區(qū)域內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guī)模、行政區(qū)劃、交通狀況等因素,合理劃分學區(qū),農村公辦學校招收各鎮(zhèn)適齡兒童,并做好宣傳解讀工作。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免試就近入學,招生學校不得以成績或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試錄取新生。
(三)堅持公民辦同步原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納入統(tǒng)一管理,由縣教科局成職教股負責組織實施,并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提前錄取新生,民辦小學不得跨縣域招生。
(四)堅持公正公平原則。全面推行“陽光招生”,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加大招生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招生政策
義務教育學校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堅持“網格化、全覆蓋、無盲點、便利性”的原則合理劃分學區(qū)。嚴守“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yè)經營補充”的招生工作要求,按照戶籍類→住房類→就業(yè)經營類的先后次序進行登記招生。申請小學一年級的必須年滿六周歲(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申請初中七年級的必須是2023屆小學畢業(yè)生。小學一年級采取線上登記線下審核方式報名入學,初中七年級采取對應學區(qū)對口直升方式入學。
三、具體辦法
(一)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
凡年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憑家庭戶口簿及實際居住證明、按照學區(qū)劃分在其實際居住地對應學校報名入學。在學位空余條件下,非戶籍所在地的一年級適齡兒童,憑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營業(yè)執(zhí)照》等憑證,經學校審核通過后,按實際居住地安排就近入學。非潼關籍適齡兒童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流出證明和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營業(yè)執(zhí)照》等憑證,在學位空余條件下就近安排入學。對滿足以上條件的適齡兒童,確因適齡兒童人數過多、學位所限等原因,學校無法滿足適齡兒童入學需求的,學生可選擇相對較近的、學位未滿的學校入學。
(二)初中七年級新生入學
所有六年級畢業(yè)生依據戶籍所在地按照學區(qū)劃分在對應初中入學。各小學依據學生戶籍,整理學生花名冊上報縣局基教股,經基教股審核后,向各初中下發(fā)七年級學生名單,由各初中印發(fā)《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和戶口薄直接到對應初中報名入學。對六年級返籍生要求家長提前持戶口薄在基教股備案,經基教股審核后,按學區(qū)劃分,到指定初中登記報名。
(三)嚴格控制大班額。任何班級學生數不得突破50人,鼓勵有條件的小學按照每班不超過45人設置;嚴禁學生逆向轉學,大班額學校不得接收轉入學生,非大班額學校接收轉入學生要嚴格落實“先向縣局申報,經審核后再接收”的工作規(guī)定。
(四)做好政策優(yōu)待類招生錄取工作
各校在組織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工作時,要特別注意解決好以下問題:一是解決好家庭困難學生,特別是已脫貧戶子女就學問題,妥善解決易地搬遷戶子女入學問題;二是解決好轄區(qū)內隨遷子女就學問題,切實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合理確定入學條件,確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三是依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落實“一人一案”。對能夠在普通中小學就讀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隨班就讀;對于需專人護理、不能到校就讀的,要采取送教上門等方式,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并全部納入學籍管理;四是妥善安排現(xiàn)役軍人、烈士、因公犧牲傷殘軍人、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yōu)撫對象接受義務教育,落實教育優(yōu)待政策;五是切實保障孤兒、留守兒童少年就學,確保他們按時入學。
(五)規(guī)范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工作
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工作要按照相關法規(guī),在全縣范圍內自主招生。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由學校根據本校的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等因素擬定,并報縣局核準后執(zhí)行。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新生招錄過程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做虛假宣傳,不得超班額規(guī)定招生,不得提前錄取新生,招生過程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四、實施階段
農村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根據轄區(qū)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具體組織實施;城區(qū)義務段學校招生工作按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劃分學區(qū),制定工作方案及招生簡章(6月1日~6月25日)??h局結合轄區(qū)學生數量,合理劃分城區(qū)各小學、初中學區(qū)范圍,制定并下發(fā)《潼關縣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及《潼關縣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簡章》。
第二階段:廣泛宣傳,提供咨詢服務(6月26日~8月15日)。利用公眾號等媒體,面向全社會宣傳入學政策;各校通過設立咨詢點、校外張貼招生簡章、設立招生咨詢電話等形式進行政策宣傳,為學生入學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詢服務。
第三階段:登記審核,有序組織招生(8月16日~8月26日)。各小學根據本校學位設置按照“戶口薄、房產證、營業(yè)執(zhí)照”的先后順序進行招生,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到所在劃分學區(qū)內學校進行線上登記,線下審核,直到學位報滿為止,經縣教科局審核后,學校公示錄取結果。初中按照學區(qū)劃分進行招生。
第四階段:入學報名。8月31日,各初中、小學組織學生入學報名。
五、招生條件及資料提供要求
(一)生源分類及資料要求。
第一類:戶籍類。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具有主城區(qū)戶籍(不含空戶、掛戶)。資料要求:(1)戶口簿;(2)居住證明(不動產證或房產證、購房合同等),合法房產交房時間不得晚于2023年6月20日。(該類生源依據實際居住地劃分學區(qū))
第二類:優(yōu)待政策類(現(xiàn)役軍人、烈士、因公犧牲、傷殘軍人、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持相關證明資料到縣教科局基教股登記。資料要求:(1)戶口簿;(2)居住證明(不動產證或房產證、購房合同等)。(3)相關印證資料。(注:該類生源按實際居住地就近安排,不得擇校)
第三類:住房類。學生父母具有城區(qū)合法房產(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城區(qū)合法房產的,學生戶籍必須在老人戶口簿且從未遷移過)。合法房產交房時間不得晚于2023年6月20日。資料要求:(1)戶口簿(學生與符合條件的家長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須提供結婚證);(2)不動產證或房產證(含廉租房合同),按揭購房尚未取得房產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網簽)。
第四類:就業(yè)經營類。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已在城區(qū)就業(yè)經營滿一年。資料要求:(1)戶口簿(學生與符合條件的家長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須提供結婚證);(2)營業(yè)執(zhí)照(連續(xù)實際經營滿一年以上,查驗時仍登記在冊);(3)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
第五類:隨遷子女類。外縣來潼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資料要求:(1)居住證;(2)戶口簿;(3)務工證明,合法真實有效的勞動務工合同。
(二)招錄程序
1.2023年8月16日—17日,戶籍類和優(yōu)待政策類網上登記并向對應學校提交資料,18日學校審核。
2.2023年8月19日—20日,住房類網上登記并向對應學校提交資料,21日學校審核。
3.2023年8月22日—23日,就業(yè)經營和隨遷子女類網上登記并向對應學校提交資料,24日學校審核。
4.2023年8月31日入學報名。
(三)招錄次序
堅持“戶籍為主、住房為輔、就業(yè)經營補充”原則,按照“城區(qū)戶籍與房產地址一致類→城區(qū)戶籍與房產地址不一致類(以實際居住地為準)→優(yōu)待政策類→非城區(qū)戶籍,具有城區(qū)房產類→就業(yè)經營類→隨遷子女類”的順序進行招生錄取。若有空余學位,招錄下一批次;若本批次學位不足,未錄取學生由教科局統(tǒng)籌調劑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各校錄取花名冊需上報教科局終審后方可通知學生報名,開學后教科局按照終審后的花名冊建立電子學籍檔案。
六、加強組織領導,嚴肅工作紀律
(一)強化責任落實
各鎮(zhèn)校要充分認識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學習領會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關于落實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的相關規(guī)定,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形成科學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制度,嚴格程序和公開公示,負責好本鎮(zhèn)(校)秋季招生入學工作。
(二)確保和諧穩(wěn)定
各校要積極宣傳招生入學政策,引導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家長依法送其子女按時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建立健全監(jiān)督舉報制度,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fā)現(xiàn)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2023年秋季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平穩(wěn)有序。
(三)實行陽光招生
各校要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學區(qū)劃分、招生計劃、招生結果等信息,主動接受群眾監(jiān)督,要設置招生電話和網上咨詢平臺,縣教科局邀請縣紀委派駐教科文紀檢組全面全程監(jiān)督招生工作。縣教科局設立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舉報電話:局辦3822018,基教股3811381,監(jiān)察室3822535。對違規(guī)招生、不按就近原則安排入學、隨意接收擇校生及亂收費等行為的學校予以責任追究。
(四)加強學籍管理
各校要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tǒng)強化管理,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招生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tǒng)錄入學生信息,遏制學生無序流動。各校不得招收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隨意辦理休學,不得超計劃招生。對各校招收的不足齡兒童、超出規(guī)定班額招生數不予建立學籍和撥付教育經費。
(五)嚴肅工作紀律
各校要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十嚴禁”的規(guī)定。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lián)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排名、宣傳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xiàn)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xiàn)象,不得為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guī)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六)強化督查問責
縣教科局將加大對違規(guī)招生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于查實的違規(guī)招生行為,嚴肅追究相關學校及校長責任。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約談校長、通報批評、取消榮譽稱號、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于民辦學校,還要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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