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鄉(xiāng)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yǎng)方法(《湖南省鄉(xiāng)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yǎng)協議書》)
2024-06-19
更新時間:2024-06-19 16:30:59作者:佚名
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按照基準班額(小學45人/班,初中50人/班)核定城鎮(zhèn)公辦學校的招生計劃。保障隨遷子女有更多機會進公辦學校入學。非起始年級要通過滿班額等途徑適當增加公辦學校學位并向社會公布,分梯度公平、有序吸納符合當地轉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從當地民辦民工子弟學校等轉學到公辦學校就讀。
一. 今年對二孩、三孩家庭子女入學有沒有特殊政策?
為支持國家優(yōu)化生育政策,解決因孩子在不同學校就讀帶來的接送不便,各地要本著“自愿申請、公開公平、就便安排”原則,積極推行義務教育新生“長幼隨學”服務舉措。
1. 公辦學校在有空余學位的前提下,積極推行“長幼隨學”政策,優(yōu)先解決有兄(姐)在該校就讀的二孩、三孩入讀。
2.原“公參民”轉為公辦的學校、民辦學校在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時,可允許家長申請雙胞胎、多胞胎捆綁進行隨機派位。學校實施電腦隨機派位后,因錄取學生自動放棄而產生的學位空額,允許一定時間內,在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已有兄(姐)在讀的二孩、三孩中進行補錄。
3. 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長幼隨學”服務的具體操作辦法。
二. 2024年金華市對不同類別的義務教育學校報名條件有什么規(guī)定?
答:(1)公辦學校報名條件:學區(qū)內“有房有戶”“有戶無房”“有房無戶”,以及投靠戶、掛靠戶、集體戶、父母一方參加當地職工社會保險連續(xù)滿6個月、持有我市當地公安機關簽發(fā)并處于有效期內居住證的隨遷子女。
(2)原“公參民”學校轉為公辦學校的報名條件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3)民辦學校報名條件:符合民辦學校審批地范圍的戶籍、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住宅不動產權證、參加當地職工社會保險連續(xù)滿6個月、持有當地公安機關簽發(fā)并處于有效期內居住證四個條件之一的,即可參加當地民辦學校入學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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