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和敲詐勒索區(qū)別是什么(非法拘禁和敲詐勒索并罰)
2024-01-26
更新時間:2024-01-26 02:35:12作者:佚名
婚后加了女方名字的房子離婚要分割嗎
當事人咨詢:
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這個我是知道的。
但如果婚前買的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是不是就屬于共同財產,離婚時要怎么分割呢?
如果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后,賣掉了,買房所得的價款,是不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呢?離婚時還需不需要分割?
杭州專業(yè)離婚律師李曉娟律師解答:
婚前房產加上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對方對房子就有相應的權利。
至于怎么分割,需要看加名情況。
從法律上來說,加名有幾種方法,一種是共同共有,一種是按份共有。在沒有做出其他約定的情況下,一般都是共同共有。
1、如果是共同共有的話,離婚不一定對半分割,法官會參考出資情況、結婚時間長短、有沒有子女、雙方有沒有過錯等因素進行判決,像杭州西湖區(qū)法院判決的是加名方占25%,房產原所有人占75%。這個案件的影響比較大,相信各個法院也會參考。
2、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話,法官進行判決離婚財產分割時,基本上都會按照雙方約定進行分割。
對于第二個問題,婚前買的房產,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然后賣掉了,離婚財產分割時仍然需要分割。因為房產加上女方名字后,房產的性質已經由男方婚前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存續(xù)將房子賣掉所得的價款,只是財產的形式發(fā)生了變化,不會影響財產共有的性質。
我是杭州離婚律師李曉娟,有婚姻方面的法律需求,您可以電話或微咨詢我,將為您提供專業(yè)的法律服務。為了保障給您更好的法律服務,請付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