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家里老人沒人照顧可申請監(jiān)外執(zhí)行嗎
2023-05-04
更新時間:2023-05-03 02:46:03作者:佚名
一、一般破壞界碑、界樁罪是如何處罰的?
涉嫌破壞界碑、界樁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
第三百二十三條 【破壞界碑、界樁罪】【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罪】故意破壞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或者永久性測量標志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壞界碑、界樁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采取盜取、毀壞、拆除、掩埋、移動等手段破壞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的,應當立案偵查。
2、破壞3個以上界碑、界樁的,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立為重大案件。
三、涉嫌破壞界碑、界樁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對嫌疑人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四、構成破壞界碑、界樁罪緩刑適用條件有哪些?
構成破壞界碑、界樁罪的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xiàn);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五、構成破壞界碑、界樁罪在緩刑期間需遵守哪些規(guī)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服從監(jiān)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guī)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guī)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jīng)考察機關批準。
法律制度中對破壞界碑、界樁罪規(guī)定了兩個不同的量刑幅度,只要犯罪嫌疑人采用損壞、拆除、移動等方式實施了破壞界碑、界樁的行為,在沒有造成損害后果的情況下,有關部門也會依法立案偵查。造成嚴重后果的,法院要在法定范圍內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