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轉(zhuǎn)讓著作權(quán)是否交增值稅 個人轉(zhuǎn)讓著作權(quán)應(yīng)征收增值稅嗎
2023-09-19
更新時間:2023-09-19 10:07:30作者:未知
從對案件的參與度、犯罪的強度、犯罪的頻率、對結(jié)果的影響來劃分主犯和從犯。主犯在尋釁滋事案件中起主要作用。對主犯,按照其實施的具體犯罪行為處罰。從犯在案件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對于從犯,應(yīng)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具體的劃分細則是:
1、從對案件的參與程度認定。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為主犯,隨聲附和、表示贊同者通常為從犯。但這個標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僅僅在犯罪共謀階段隨聲附和,而在具體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屬于主犯,而不構(gòu)成從犯。
2、對案件的策劃比重。被動接受任務(wù)的認定為從犯。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被動接受任務(wù)、服從指揮者通常為從犯。
3、從參加共同犯罪的頻率來看,多次參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參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而首次參加共同犯罪或者參加次數(shù)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僅參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為從犯。
4、從參加共同犯罪的強度來看,主犯的實行行為通常強度較大、手段殘忍、技巧熟練,而從犯的實行行為強度通常較小,或者技巧不夠熟練。
5、從對犯罪結(jié)果的作用來看,主犯由于行為強度大或者技巧熱練,通常對犯罪結(jié)果的作用較大,是造成犯罪結(jié)果的主要原囚;而從犯由于初次作案、行為強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練,通常對造成犯罪結(jié)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6、從犯是相對于主犯而言的。認定從犯,要從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動中所處的地位、實際參加的程度、具體罪行的大小、對危害結(jié)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體分析判斷,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輔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參加了實施犯罪行為,但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團中,聽命于首要分子,參與了某些犯罪活動,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參與實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動,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屬于從犯。一般來說,次要的實行犯罪行較輕、情節(jié)不嚴重,沒有直接造成嚴重后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一般是指為共同犯罪行為事先提供方便、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排除障礙等。
尋釁滋事罪通常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行為,在量刑時應(yīng)當區(qū)分主犯和從犯,主犯在犯罪實施過程中起主導(dǎo)作用,從犯是協(xié)助主犯實施犯罪行為,主要的策劃人是主犯,給案件實施提供幫助的通常是從犯。主犯還是從犯都需要承擔相應(yīng)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