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 離婚后如何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
2024-05-09
更新時間:2024-05-09 10:01:40作者:佚名
一、脫逃罪判多久
構成脫逃罪,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脫逃的方式沒有限制,如乘監(jiān)管人員疏忽而逃離關押場所,乘外出勞動逃離關押場所,對監(jiān)管人員使用暴力、威脅手段而逃離關押場所,打破門窗、破壞圍墻或毀損械具后逃離關押場所,等等。受到監(jiān)獄(包括勞改農場等監(jiān)管機構)獎勵,節(jié)假期間獲準回家的罪犯,故意不在規(guī)定時間返回監(jiān)獄,采取逃往外地等方式逃避入獄的,也應以脫逃罪論處。
行為人逃出了羈押、改造場所,擺脫了看管人員的控制,已經逃離羈押或改造場所的范圍,擺脫了看守人員監(jiān)視控制的,構成脫逃既遂,應當立案。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條
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脫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哪些人可以構成脫逃罪
脫逃罪的主體是依法被關押(包括押解途中)的罪犯(已決犯)、被告人與犯罪嫌疑人。
(1)雖然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但未被關押的人(如被監(jiān)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2)行為人在被群眾扭送的過程中逃走的,也不成立本罪。
(3)只要司法機關在關押的當時符合法定的程序與實體條件,就應認為是“依法關押”,此時,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成為本罪的行為主體。但是,在行為人原本無罪,完全由于司法機關的錯誤導致其被關押的情況下,行為人脫逃的,應認為缺乏期待可能性(阻卻責任的緊急避險),不成立脫逃罪。
脫逃罪是行為犯。行為人擺脫了監(jiān)管機關與監(jiān)管人員的實際支配(控制)時,就是本罪的既遂。如果行為人仍處于關押場所內,則不可能擺脫監(jiān)管機關與監(jiān)管人員的實際支配,即使逃出了關押場所的也不一定必然都擺脫了監(jiān)管機關與監(jiān)管人員的實際支配。基于這一點,行為人逃出關押場所后,只要明顯處于被監(jiān)管人員追捕的過程中,就應認定為脫逃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