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7天上征信嗎?(信用卡逾期7天上征信嗎怎么辦)
2023-02-11
更新時間:2023-02-08 07:40:13作者:佚名
一、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連帶責任需要承擔嗎
是需要承擔的。隱名股東是指為了規(guī)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義設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義出資,且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中,均記載為他人的實際出資人。與此相對應,顯名股東(或掛名股東)是指記載于工商登記資料上而沒有實際出資的股東。隱名股東也叫實際投資人,是指依據(jù)書面或口頭協(xié)議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權(quán)者。
二、隱名股東需要承擔的責任有哪些
(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況下
1.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其他股東及公司之間
當事人對股東資格有明確的協(xié)議約定,公司內(nèi)部股東知道或應當知道這一事實,隱名股東在事實上參與公司經(jīng)營管理和資產(chǎn)收益,已實際以股東身份行使權(quán)利,應確認其股東資格,保護其應有的股東權(quán)益,對內(nèi)承擔法定股東責任。若雙方未約定實際出資人為股東或者承擔投資風險,且實際出資人也未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或者未實際享受股東權(quán)利的,顯名股東實際行使和操縱因隱名股東出資帶來的股東受益,公司其他股東對隱名股東的股東受益存在事實不知情。這時,雙方之間關系名為隱名股東實為投資借款,不應認定為隱名投資關系,可按債權(quán)債務關系處理。
2.隱名股東與第三人之間
隱名股東作為公司實際股東,應在顯名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范圍內(nèi)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即與顯名股東一起對公司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況下
因未達到法定最低注冊資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實際出資人更談不上股東資格認定,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及其他股東的關系,則如同合伙關系,企業(yè)開辦者(包括實際出資人和掛名出資人)應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掛名股東(顯名股東)若承擔了連帶責任,有權(quán)向?qū)嶋H出資人(隱名股東)追償。
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都是需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的,而不管是什么類型的股東,對于公司的合法常規(guī)經(jīng)驗來說,都會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一旦股東沒有積極的履行自身的合法責任的,那么將會依法被追究相應的法律后果這也是合理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