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雙方共同違約時的責任怎么劃分?
2023-01-30
更新時間:2023-01-16 22:51:50作者:未知
一、判了緩刑但同案上訴發(fā)回重審會加刑嗎
如果是被告人上訴的案件,二審發(fā)回重審的不能加刑;如果是檢察院抗訴的案件,二審發(fā)回重審的,是有可能加刑的。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jīng)過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shù)?,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shù)?,應當改?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jù)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原審人民法院對于依照前款第三項規(guī)定發(fā)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后,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guī)定的限制。
二、上訴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哪些
上訴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以下幾點:
1.同種刑種不得在量上增加;
2.不得改變刑罰的執(zhí)行方法,如將緩刑改為實刑,延長緩刑考驗期,將死刑緩期執(zhí)行改為立即執(zhí)行等;
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4.不得改判較重的刑種,如將拘役6個月改為有期徒刑6個月;
5.不得加重數(shù)罪并罰案件的宣告刑;
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訴和未被提起抗訴的被告人刑罰。
發(fā)回重審能否加刑要看是被告人上訴還是檢察院抗訴的案件,如果是被告人上訴的案件,二審發(fā)回重審的不能加刑;如果是檢察院抗訴的案件,二審發(fā)回重審的,是有可能加刑的。被告人對于一審判決不服選擇上訴的情況,法院一般都會受理并發(fā)回進行重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