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離婚女方放棄撫養(yǎng)權可以嗎(哺乳期離婚女方放棄撫養(yǎng)權可以嗎怎么辦)
2023-11-15
更新時間:2023-11-16 00:05:54作者:佚名
一、誹謗罪起訴程序是怎樣的
(1)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如物證、書證、電子數(shù)據(jù)等;
(2)寫起訴書,載明:原告和被告信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等內容;
(3)確定法院管轄權,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準備的材料提起訴訟;
(4)人民法院立案后,預先繳納訴訟費用,等待法院開庭審理案件。
起訴方式有書面起訴和口頭起訴兩種。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guī)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敝挥袝鴮懫鹪V狀確有困難的,才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書面依據(jù)。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guī)定,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部分內容反映雙方當事人的身份情況,使原、被告特定化。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這部分是起訴狀的主要內容。原告要在起訴狀中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包括法律關系存在的事實、發(fā)生糾紛的事實、提出訴訟請求的理由等。
(3)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誹謗的構成要件
1、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2、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于情節(jié)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jié)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驅е卤缓θ俗詺⒌牡鹊惹闆r。如果沒有這種后果發(fā)生就不構成誹謗罪。
對于誹謗罪是屬于自訴類型的案件,也就是屬于告訴才進行處理,因此當事人如果要告對方誹謗的話,那么首先需要搜集好相關的證據(jù),然后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再由法院受理以后,雙方做好開庭前的準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