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guān)刑事羈押期限的規(guī)定是怎樣的 刑事案件羈押期限
2023-12-24
更新時間:2023-12-24 20:11:51作者:未知
取保候?qū)徶肝覈缮厦娴囊环N強制性措施,它可以準許某些犯罪嫌疑人通過提供保證人和交納保證金的方式提前回家,那么取保候?qū)徠陂g算刑期嗎?
取保候?qū)徥欠裼嬋胄唐?
取保候?qū)徠陂g不算刑期的。
如果在取保候?qū)徱郧氨痪辛艋蛘叽哆^的話,被拘留或者逮捕的時間可以抵刑期的。
不管是被判處管制還是拘役、有期徒刑的,都是指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注意羈押二字,羈押是指關(guān)押在拘留場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qū)?,所以取保候?qū)彶⒉荒苷鄣?,不算在刑期里面?/p>
《刑法》第四十一條
【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
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彛?/p>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摹?/p>
取保候?qū)徲晒矙C關(guān)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