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資質的合同是否必然無效(無資質企業(yè)簽訂合同的效力)
2023-09-12
更新時間:2023-09-12 07:38:46作者:未知
一、無資質的合同是否必然無效?
無建筑施工資質的公司簽訂的建筑承包合同是無效的。無建筑施工資質的公司是不能承接相關工程建筑的,因此所簽訂的建筑承包合同也因違反國家強制性規(guī)定而無效。
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yè)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yè)超越本企業(yè)資質等級許可的業(yè)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名義承攬工程。
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名義的,應當認定為合同無效。施工合同亦稱“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發(fā)包方(建設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任務,明確相互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簽訂施工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符合國家政策,并具備經批準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設計和總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資和統(tǒng)配物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當事人雙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條件,以保證施工合同切實可行。
二、施工資質合同法律特征
1、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以建設計劃和具體建設設計文件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為前提。簽訂施工合同須以履行有關法定審批程序為前提,這是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為建筑產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費大量的資源,屬于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2、承包人主體資格受到嚴格限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外,應當遵守企業(yè)資質等級管理的規(guī)定,不得越級承攬任務。
3、簽訂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國家的嚴格監(jiān)督管理。
國家對建設工程項目的發(fā)包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墩袠朔ā返谌龡l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標。”
第四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guī)避招標。
一般的上市公司都會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其簽訂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合同的當事人,其中一方違違反合同的權利義務內容的約定的,都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如果是公司不具備資質的,此時所簽訂的合同,一般也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