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又以夫妻名義生活財產性質如何認定?
2023-07-26
更新時間:2023-07-26 17:39:22作者:未知
一、另一方需要償還夫妻離婚后一方信用卡債務嗎?
夫妻離婚一方信用卡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信用卡上的錢是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的,那么應當是屬于夫妻共同的債務,雙方當事人應當共同的承擔這筆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因購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開支所負的債務;修建、購買、裝修房屋所負的債務;為履行撫養(yǎng)子女、贍養(yǎng)父母的義務等而產生的債務;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從事夫妻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一方或者雙方從事個體經(jīng)營所負的債務;以個人名義從事生產、經(jīng)營活動,但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日常生活中發(fā)生的侵權賠償所負的債務。
當債務的性質難以確定是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時,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可以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或者一方能夠證明在債務關系產生時,債權人知道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財產約定為各自所有的,該債務就是個人債務,不能推定為共同債務。
二、離婚時對夫妻共同債務該怎么處理?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shù)?,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jīng)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jù)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在當代的社會,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是需要關于雙方當事人的一些事項作出明確的約定的,比如說夫妻的共同債務是需要劃分的,如果是屬于一方信用卡的債務,那么應當判斷信用卡錢財?shù)闹С鍪欠裼糜诩彝サ闹С?,如果用于的話就是屬于夫妻共同的債務?/p>
如果是結婚前夫妻雙方所負擔的各自債務,應該算個人債務,由雙方各自獨立承擔,不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自己名義對外承擔債務,并且與債務人約定的也以個人債務處理,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夫妻一方對外承擔的債務沒有明確屬于個人債務,都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一般情況下,在夫妻之間離婚的時候,是需要及時的對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的問題進行處理的,在處理夫妻債務問題的時候,首先是要確定債務的性質的,比如說一些非法的債務是不能算夫妻共同債務的,在確定之后,是可以協(xié)商或者是訴訟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