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辦長期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北京辦理長期居住證都需要什么)
2024-06-06
更新時間:2024-06-06 20:06:26作者:未知
一、法院筆跡鑒定材料包括了哪些
筆跡鑒定,運用筆跡檢驗的專門知識,將證據材料的有關筆跡與嫌疑人的筆跡進行對照,作出筆跡是否涂改、偽造或是否同一的結論,以確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1、需要有檢材,文書司法鑒定中的檢材,是指對文件中的某項內容(如:筆跡、印章、打印文件)有異議需要鑒定的材料,稱為檢材。
2、需要樣本,是指與檢材相對應的供檢驗比對的材料。如:書寫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實筆跡樣本若干份,對數量沒有具體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為樣本比對材料。
原件和樣本是進行筆跡鑒定的基本材料,只有通過對原件和樣本的比對才能得出結論,也才能確定該項證據的證明效力,筆跡鑒定的結果是申請人的訴訟要求能夠得到法律支持的重要的法律依據,通過對筆跡進行鑒定使得文字證據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
二、一般情況下筆跡鑒定準確嗎
1、專業(yè)的筆跡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還是相對準確的,不過,實踐中筆跡鑒定的準確性受多種客觀因素影響,筆跡鑒定的結論被人民法院采納的幾率并不高,建議提供多種證據相互印證,提高證明力。
2、筆跡鑒定樣本一般為平時樣本,收集的樣本材料中,相同的字跡一般不少于三個。平時樣本又分為案前樣本與案后樣本。案前樣本,是指被鑒定人在案件形成前所書寫的筆跡,能更真實的反應被鑒定人書寫習慣。
3、申請筆跡鑒定去市級及以上的公安機關的刑事鑒定中心,從事筆跡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
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如果需要用筆記鑒定來作為證據的時候,那么是需要向法院進行申請的,因為個人私自進行筆記鑒定,都是不具備相關法律效力的。通過對筆跡的檢驗,可判明文件中的筆跡由幾個人所寫,是否由某人所寫,利用筆跡進行人身同一認定,證實文件的真?zhèn)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