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與對方談和解怎么談 著作權侵權和解協(xié)議范文
2023-10-24
更新時間:2023-10-25 02:36:28作者:未知
一、專利權和著作權的競合怎么處理?
專利權和著作權之間不存在競合。著作權是自然產生,不進行登記也產生了。只不過,登記之后能夠確定發(fā)表的日期,如果日后有其他侵權事件,可以作為判定的依據。合作競爭理論,源于對競爭對抗性本身固有的缺點的認識和適應當今復雜的經營環(huán)境。企業(yè)經營活動是一種特殊的博弈,是一種可以實現雙贏的非零和博弈。
二、商標權與著作權沖突的認定與解決內容是什么?
1、核查申請人與商標注冊者,商標與著作是否存在相似性即冒用的現象。
2、核查著作人的著作時間與商標注冊者的注冊時間。
具體而言,有三種情況:
(1)在先權利人的著作權取得時間早于商標申請日,那么一般在先權利人可以阻止商標的注冊。
(2)當著作權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作品的完成時間早于商標注冊申請日時,將不能阻止商標的注冊。
(3)如果在先權利人的著作權取得時間早于商標申請日,但是商標申請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商標是獨立創(chuàng)作完成的,則該商標將被核準注冊,也就是各自享有相應的權利。
三、哪些行為需要承擔著作權的侵權責任?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fā)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chuàng)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chuàng)作的作品發(fā)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chuàng)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于專利權和著作權的認定和受到保護的范圍都是有著明確的規(guī)定的,并且針對當合法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如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但因為專利權和著作權之間并不沖突,因此并不存在著競合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