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除了禮金什么是共同財產(chǎn) 結婚時除了彩禮錢之外還要什么錢
2023-11-08
更新時間:2023-11-08 00:10:44作者:未知
一、結婚除了禮金什么是共同財產(chǎn)?
彩禮及禮金是親朋好友、領導同事對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風俗不同,導致對彩禮的認定也不同,大多數(shù)情況下,彩禮是明確送給男方或者女方的,這部分禮金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chǎn),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效益;
3、知識產(chǎn)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chǎn);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有平等的處理權。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chǎn),為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chǎn)。所以接受彩禮的一方,如果將彩禮用于購置婚后的財產(chǎn),那么由彩禮轉(zhuǎn)化而來的財產(chǎn)就有可能當做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予以平均分割。
二、離婚時禮金的返還問題有什么?
1、禮金一般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chǎn)。但是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chǎn)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準許離婚的,可根據(jù)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結婚時的禮金并不屬于共同財產(chǎn),禮金和彩禮是由男方給付給女方的,具有贈予的性質(zhì),屬于女方的個人婚前財產(chǎn)。男女雙方辦理離婚手續(xù)是不能分割彩禮,男方也不能要求女方返還彩禮。若是在領取結婚手續(xù)之后,男方給付女方的彩禮,屬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chǎn),離婚時可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