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jù)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在反抗實施強奸犯罪行為的過程中,被侵害人對侵害人造成嚴重人身損害的,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不承擔刑事責任。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wèi)】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三、強奸罪的量刑標準強奸罪的量刑標準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強奸婦女1人的,為有期徒刑四年;
(二)強奸婦女2人的,為有期徒刑七年;
(三)對同一婦女強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