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是指農民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依據(jù)承包合同取得對農民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農業(yè)用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轉的權利。
2、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可獲得銀行的貸款,是對土地資源的一種利用,使承包人或者可以獲取的資金來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開發(fā),或者可以利用融通資金從事其他方面的非農產業(yè),一方面一定程度上解決剩余勞動問題,避免勞動力的閑置,另一方面,提高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發(fā)展,由于農業(yè)是經濟生產與自然生產的過程,土地是否產出很大程度上依賴大自然的因素,非農業(yè)的收入來源可降低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權實現(xiàn)的風險性。
3、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實現(xiàn),往往意味著土地承包經營權資源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由缺乏資力的主體轉向擁有充足資力的主體。一般說來,這種情況有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