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財產(chǎn)、罰金差別都有何體現(xiàn)(罰金和沒收財產(chǎn)并罰的執(zhí)行順序)
2023-07-07
更新時間:2023-07-07 09:31:04作者:未知
根據(jù)刑法第121條的規(guī)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足以危害共安全的,應當立案。
本罪是危險犯,刑法對此沒有規(guī)定“情節(jié)”方面的要求,只要行為人實施了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為,無論航空器是否真的被挾持,是否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航空器被損壞的嚴重后果,均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