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單位交涉或協(xié)商。如果工作單位不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員工可以向單位工會反映,請求工會出面與單位管理層進行協(xié)商解決;沒有工會組織的,員工代表可直接和公司高層進行協(xié)商和溝通。
2、提起勞動仲裁。與公司協(xié)商不能解決問題的,可向當?shù)貏趧又俨貌块T提起仲裁。
3、提起訴訟。對仲裁結果不服,或是單位拒不履行仲裁決定的,可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禾崞鹪V訟。
4、同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遭受損失的,勞動者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