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說,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
首先,應該保證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能夠及時告知你們。
其次,立案后,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你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最后,親自到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人民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br>3、《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應當在三日內(nèi)告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