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表現(xiàn)形式為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這里的“其他手段”主要是針對家庭暴力行為的復雜多樣性而言的。行為人實施的家庭暴力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傷害后果,達到一定程度的,才可認定為家庭暴力。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xiàn)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