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行政違法拆遷的應當賠償。《國家賠償法》第4條第3項規(guī)定,違法征收、征用財產(chǎn)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br>2、 請求國家賠償?shù)?,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申請,或者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nèi)決定是否賠償,對于不賠償決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3、這類案件,建議先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并同時提出賠償請求,因為國家賠償?shù)那疤崾钦魇铡⒄饔?、拆遷行為違法,所以應當先確認相關拆遷行為違法,而確認拆遷行為違法是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請求的事項,同時,因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主要舉證責任在被申請人(被告),只要被申請人(被告)不能證明其拆遷行為合法,那么就是違法的,顯然,這更有利于受害人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