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夫妻雙方可以協(xié)商誰歸還貸款,但是對外不發(fā)生效力。
2、對外首先需要確定房子的性質,如果屬于一方個人的財產(chǎn),那么就屬于一方個人的債務,房子歸屬于誰,抵押貸款就有誰歸還。
3、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離婚,債務的歸還依然是雙方。
4、在雙方離婚后,由雙方或一方繼續(xù)償還貸款,待貸款還清并涂銷抵押登記后,雙方通過協(xié)商或訴至人民法院處理。
5、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規(guī)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chǎn),為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chǎn)、經(jīng)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chǎn)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chǎn),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
夫妻對共同財產(chǎn),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