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審多久與結案并無關系,結案時間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一般會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三個月內結案。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qū)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五)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
(六)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