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了工傷公司不給錢可以找安監(jiān)局。也可以搜集在此公司工作的證據(jù),例如勞動合同、工號牌、工裝等,提供自己因公負傷的證據(jù),最后請求勞動仲裁或者起訴。
2.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fā)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