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的下達期限有很多種,就我的了解有以下情況:
1.正常情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大約十四日)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可能到猴年馬月)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這種情況最長可能會有兩三個月的時間)
4. 案件主要當事人、關鍵證人處于搶救狀態(tài)或者因其它客觀原因導致無法及時取證,而現(xiàn)有證據(jù)不足以認定案件主要事實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時限可中止計算,中止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這種情況最長可能會有兩三個月的時間)
5.如果上述幾種情況相結合,時間也會很長。